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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化政
  1. 本公司於2015年5月4日第一屆董事會通過訂定「公司治理守則」,於守則中訂有多元化方針。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,採用侯選人提名制,除評估各侯選人之學經歷資格外,並參考利害關係人的意見,遵守「董事選舉辦法」及「公司治理守則」,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。
  2.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,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,衡酌實務運作需要,決定九人以上之適當董事席次。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:
一、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二、專業知識與技能: 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  • 營運判斷能力。
  •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  • 經營管理能力。
  • 危機處理能力。
  • 產業知識。
  • 國際市場觀。
  • 領導能力。
  • 決策能力。
  1. 衡諸本公司第六屆7位董事成員,其多元專業背景及核心能力如下:具備領導、營運判斷、經營管理、危機處理、產業知識及國際市場觀專長者,包括莊宏偉先生、林建興先生及陳帝生先生;曾任職於鴻海精密工業及漢鼎亞太創投,現任樺漢科技投資長,具投資管理、經營管理及產業發展專長者,包括黃朝懋先生;具會計財務專業,曾任花旗銀行分行經理暨副總裁者,包括獨立董事林群貿先生;曾任職於中華開發金控及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董事,熟稔資本市場運作、公司治理、財務管理及企業經營者,包括獨立董事林蒼祥先生;曾任職於統一超商、台灣無印良品及寶原興業(寶成集團)等企業,具品牌經營、企業管理、行銷策略及國際市場發展專長者,包括獨立董事王文欣女士。各董事憑藉其專業背景及豐富實務經驗,對本公司董事會決策、經營管理及公司治理均具正面助益。
  2. 本公司具員工身分之董事占董事席次14%,女性董事占董事席次14%,獨立董事占董事席次43%;董事年齡分布方面,60歲以上2人、51603人、46502人。
  3.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
多元化政策